1什么是勞務派遣?
勞務派遣是這樣的一種用工形式:派遣機構與勞動者訂立勞動合同,之后把勞動者派往其它單位,由勞動者為該單位提供勞務。該用工單位接受勞動者后向派遣單位支付服務費,而勞動者的工資由派遣機構發(fā)放。
《勞動合同法》第66條規(guī)定,勞務派遣只能在臨時性(不超過6個月)、輔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崗位上實施。
該條款就對勞務派遣的范圍作了一個規(guī)定:勞務派遣不能成為一種用工主渠道,只能在這三個性質的工作崗位上實施。用工單位不能因為使用派遣工能降低用工成本而大量使用,應當嚴格控制勞務派遣用工的數(shù)量,不得超過其用工總量的一定比例(具體比例由國務院勞動行政部門規(guī)定)。
2派遣工發(fā)生工傷事故,誰承擔責任?
勞動者在勞務派遣中因工傷請求賠償?shù)?,因為用人單位和用工單位不同,最容易發(fā)生相互推諉的現(xiàn)象?!秳趧雍贤ā返?2條第2款規(guī)定:用工單位給被派遣勞動者造成損害的,勞務派遣單位與用工單位承擔連帶賠償責任。意思就是,勞動者發(fā)生工傷事故,可以找勞務派遣單位支付工傷待遇,也可以找用工單位支付工傷待遇。
例:老李由a公司派遣到b公司從事保安工作,工資由a公司發(fā)放。后來老李在工作時受傷,被勞動保障部門認定為工傷,并評為8級傷殘。B公司并沒有支付老李工傷待遇,老李到a公司要求支付工傷待遇,a公司也一直推托。老李不得已去申請了勞動仲裁。最后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經(jīng)審理后裁決a公司與b公司承擔連帶責任。
3勞動者在勞務派遣中因工造成他人損害,誰承擔責任?
勞動者在勞務派遣中因工造成他人損害,勞動者不應承擔責任,由勞動者所在的用工單位來承擔。若派遣單位有過錯,派遣單位也應承擔補充責任。
《侵權責任法》第34條第2款規(guī)定,勞務派遣期間,被派遣的工作人員因執(zhí)行工作任務造成他人損害的,由接受勞務派遣的用工單位承擔侵權責任;勞務派遣單位有過錯的,承擔相應的補充責任。
如商場所招用的派遣工因為操作不當造成火宅,連累商場內(nèi)的租戶損失幾十萬,這些租戶的損失應該由用工單位即商場負責。
如商場事先就說明所招用的電工必須具有電工操作證和高級電工資質,但是勞務派遣公司在選任派遣人員時沒有認真核實人員條件,派遣的電工不具備用工單位要求的資質,這就是勞務派遣公司過錯,應當承擔相應的補充責任。即:先由用工單位對受害者進行賠償,在用工單位無法全部賠償?shù)那闆r下,勞務派遣公司承擔連帶責任。
來源:互聯(lián)網(wǎng)